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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布告2013年第40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推销税)

功夫:2013-08-07 起源:Z6尊龙凯时物流 浏览:6648

海关总署布告2013年第40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推销税)

2013-07-24

【律例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治理类

【文  号】总署布告〔2013〕40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2013-7-24 【生效日期】2013-7-26

【效  力】[有效]

【效力注明】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的划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推销税 ,期限为5年。其中 ,俄罗斯维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VIZ-Stal LTD)合用的反推销税税率为6.3%(详见海关总署布告2010年第24号)。最近 ,凭据涉案企业申请 ,决定将俄罗斯维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更正为“VIZ-Steel LTD”。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自2013年7月26日起 ,对以俄罗斯维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VIZ-Steel LTD)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取向电工钢 ,海关依照6.3%的反推销税税率征收反推销税;对以原俄罗斯维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VIZ-Stal LTD)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取向电工钢 ,海关依照“其他俄罗斯公司”24.0%的反推销税税率征收反推销税。

二、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推销税的其他事项 ,仍依照海关总署布告2010年第24号的划定执行。

特此布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布告2013年第29号.tiff

海关总署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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