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中央“放管服”鼎新和海关总署通关一体化鼎新部署,自2016年10月20日起,丽江海关将在丽江市辖区进一步深入和推广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现将有关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布告如下:
一、非保税货物需经丽江市港口现实进出境,并且在丽江市辖区其他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能够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通关。
前款所述非保税货物需运抵申报地海关办理检验放行手续的,切合检验分流前提的企业可选择检验分流,以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通关;其他企业可选择跨境急剧通关、公路无纸化转关、海运进口分拨方式通关。
二、快件、邮件需经丽江市公路港口现实进出境,并且在丽江市辖区的海关办理申报检验放行手续的,企业能够跨境急剧通关方式通关。
三、保税物流货物需经丽江市港口现实进出境,并且在丽江市辖区不具备切合海关要求的智能化卡口和辅助系统的保税监管场所主管地海关办理进出仓申报手续的,企业能够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通关。
特此布告。
丽江海关
2016年10月10日